【摘要】一夫一妻是婚姻法的重要制度,甚至可以说它是婚姻法最为核心、最为重要的制度。婚姻登记制度应服从一夫一妻制度,当登记制度与一夫一妻制度发生冲突的时候,宁可牺牲登记制度也应维护一夫一妻制度。婚姻的效力与重婚的构成要件无关,违反"任何人不得有两个或更多配偶"的规则,就是重婚。我国现有婚姻法过分强调登记,否认非婚同居的违法性,背离了一夫一妻制度的精神,其危害将可能导致否定整个婚姻制度存在的价值,给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危害后果。不容否认,一夫一妻被架空是婚姻法面临的最大危机之一,而坚持一夫一妻、禁止各种形式的重婚是婚姻法必须坚守的法律底线。
【关键词】
《建筑知识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阅江学刊》 2015-07-02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07-06
《重庆高教研究》 2015-06-30
《重庆与世界》 2015-07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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